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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澳洲FIRB新政:购房开发门槛大幅提高,二手房自住全面叫停

  • 作家相片: Vstar Lawyers
    Vstar Lawyers
  • 4月3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近年来,澳大利亚政府持续收紧海外人士购房政策,旨在优先保障本地居民的住房需求。2025年4月1日,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(FIRB)再次出台新规,对海外买家的购房和开发许可施加更严格的条件。这些变化不仅影响个人自住需求,更大幅提高了开发项目的门槛。本文将详细解析新政要点,并探讨其对海外投资者的实际影响。


新政核心变化


二手房自住购买全面暂停(2025-2027)

在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,FIRB会暂停批准海外人士购买“自住”二手房的许可证。这意味着海外买家仅能选择新房、楼花或空地


例外情况:哪些申请仍可获批?

以下特殊用途的房产购买不受新政限制:

  • 商业运营类住房:如退休村、学生公寓、长期租赁项目(Build-to-Rent)。

  • 特定雇佣住房:例如太平洋澳大利亚劳工流动计划(PALM)相关的员工住所。

  • 开发类二手房(细节请看下文)


二手房开发类申请:门槛大幅提高

若以开发为目的购买二手房,FIRB新增多项硬性条件:

  • 空置交割:过户时房产必须无人居住,且不能附带租约,避免以“租客未搬离”为由拖延开发。

  • 最低开发规模:项目必须建造至少20套新住房,小型开发(如“一拆二”“一拆四”)不再符合资格。20套的最低规模要求淘汰中小型投资者,资金和工期压力显著增加。

  • 不得用于自住或出租:开发期间,土地及房产不得用于自住或出租,可能影响地税、空置税豁免申请。各州对“开发中土地”的空置税豁免政策不统一和不明确,需提前咨询专业顾问。

  • 四年强制完工:从过户日起,必须在4年内完成建设,防止土地囤积。

  • 权益锁定:完工前不得出售或转让物业权益,仅能通过股权架构调整(可能涉及税务问题)


完工后的附加义务

  • 30天内提交完工证明:需向FIRB提供建筑合格证书或入住证明。

  • 至少一套住房市场化:完工后,需将至少一套住宅出售或出租给第三方,禁止全部自用。


严查"囤地"行为

从2025年7月1日起,澳大利亚税务局(ATO)和财政部将获得专项拨款,对住宅及商业用地的开发合规情况展开全面审计。



开发期限红线!海外投资者获批购地后,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开发时限。

土地类型

开发要求

二手房开发改建 和 住宅空地

无论是空地或二手房改建,必须在获批后4年内完成全部建设

商业空地

持续建筑项目必须在获批后5年内启动


策略调整迫在眉睫

FIRB新政进一步凸显澳大利亚政府对“增加住房供应”和“遏制投机”的双重目标。对海外投资者而言,旧有的“以小博大”开发模式已难以为继,未来需更注重规模化、合规性和长期持有能力。建议在交易前寻求法律、税务及规划方面的专业评估,以规避潜在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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